第78章
好像是,但是,并不太记得。
因为他和那个所谓的青梅,从小就没有怎么说过话,是不是青梅都不重要,总之他们两个人没有一丁点的关系。
他也从不关心那个所谓的青梅,甚至在好几年前,就已经忘了自己还有一个青梅了。
但是。
当一只手拍在他的肩膀上的那一瞬间,如果能杀人,他都能把人给撕裂!
“同学,加个微信吗?”
那是女生的声音,婉转动人,像是一个清泉,直接流进了心底。
但是。
很少敢有女生敢触碰他。
转身后的那一瞬间,是他这辈子忘不掉的目光,那一双眼睛,像是坠满了星辰。
即便是还是一副高冷的样子,心里嗤之以鼻:但是身体却做出了最诚实的反应。
是了。
他失眠了。
就在当天。
当他看见那个青梅竹马前来拜访的时候,那一瞬间,连他自己都有些懵的。
青梅竹马……
青梅竹马……
噢,原来这个就是他忘记且从来都想不起的那个青梅。
或许有人真的会一见钟情吧。
对于她。
他无法拒绝。
直到最后,他才终于认识到,原来他喜欢上这个人,无可救药,病入膏肓。
他其实,也因为无聊,加入了杀手的组织,当在仓库里,听到她表白的那一瞬间,他承认自己输了。
输的彻彻底底,输的漂亮。
身体和心,都已经沦陷了。
那个女人。
不知道安分。
甚至他都能海王两个字加到她头上,列表一群男人联系方式,让他妒忌的发狂。
尤其是,那个女人,把另一个女人送到他眼前的那一瞬间,心脏在那一刻都被掏空!几乎都,感觉不到疼痛。
但是,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这辈子唯一的软肋,是她了……
可是那个人就像是毒药,就算他知道是毒,也心甘情愿。
当他赶到的时候,他接住了那把匕首,疯了一样,捅进那个男人的心脏,一刀刀,却不解恨!当他听闻,那个男人还存活却突然醒了过来的时候,他终于是忍不住的下手了,所以他亲自动手,把人阉了!
爱上你或许是我一生的软肋,但是,若是把你放走,那此生,必定疯狂。
知道你不爱我,但是我却想要把全世界给你,我宁可纵容你不爱我,也无法纵容让你离开我。
我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害怕,什么叫恐慌,什么叫不知所措,但是遇到你之后我才明白,原来把我逼疯很简单。
就一个你而已。
——沈奕辰
百分之百的怨魂
“拜托你们专业一点好不好,什么人都往我这里塞,这……人家幸福快乐的度过一生,也往我这里送,我又不是孟婆!”
“……”
原本就已经业务够繁忙得了,每天三千位面各种各样的人,带着各种各样的怨气而来,她还要挑拣符合客栈规矩的冤魂。
人流量大也就算了,但是怎么就到现在,所有人都往她这里塞呢?!
简直是让人头大了!
“呃……阎王说让你熟练一下业务,这样去执行任务的时候能力会加强。”
一身大红色长裙的少女,在风中微微摇摆,头上的首饰又流苏而垂落,黑色的长发披散后背,艳色长裙衬托她本来就白皙的肌肤,更加的水嫩。
绝世倾城的容颜,仿佛是勾勒出完美画中的仙子,每一寸的容颜,都惊艳到了极致。
也只有她喜欢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,普通的衣服,穿出凤冠霞帔的惊世颜色。
客栈是古风客栈,这人,衣服,也是古风的衣服。
她喜欢穿古风的衣服,很是美丽,也只有她才能驾驭这鲜艳的艳色,让人欲罢不能。
一双眸子,清透又好看,但是那双眸子里,带着的,是不耐烦的情绪。
“业务能力?我?……那个老东西就喜欢没事找事,我干的好好的非要给我增加业务,?,孟婆是他老婆他心疼,那我虽然是单身狗……那我就活该累死吗!”
气的咬了咬比那十里桃花还好看的红唇,抱起了手臂:“那个老东西在哪?”
“阎王吗?”小猫咪偏了偏脑袋,“阎王殿有一个冤魂跑了,听说怨气值百分之百,他的小鬼捉不住那个冤魂,所以阎王亲自出马了。”
“……”
百分之百的冤魂……
白皙的指尖摸了摸下巴,红唇瞬间勾起,那一双清澈的眸光带出来一丝的情绪:“怨气值百分之百……”
“是的,听说,阎王想要把他打进忘川河。”
忘川河是什么地方。
奈何桥下的忘川河,喝下忘川水忘情,但是如果把冤魂打进忘川,那便永生永世都进入不了轮回隧道,世世都被那忘川折磨,那痛苦,还不如直接灰飞烟灭。
“走。”
一身红色衣衫的女子,惊艳又绝世,随风微微摇曳。
“店主,你去干嘛?”
“砸场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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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他和那个所谓的青梅,从小就没有怎么说过话,是不是青梅都不重要,总之他们两个人没有一丁点的关系。
他也从不关心那个所谓的青梅,甚至在好几年前,就已经忘了自己还有一个青梅了。
但是。
当一只手拍在他的肩膀上的那一瞬间,如果能杀人,他都能把人给撕裂!
“同学,加个微信吗?”
那是女生的声音,婉转动人,像是一个清泉,直接流进了心底。
但是。
很少敢有女生敢触碰他。
转身后的那一瞬间,是他这辈子忘不掉的目光,那一双眼睛,像是坠满了星辰。
即便是还是一副高冷的样子,心里嗤之以鼻:但是身体却做出了最诚实的反应。
是了。
他失眠了。
就在当天。
当他看见那个青梅竹马前来拜访的时候,那一瞬间,连他自己都有些懵的。
青梅竹马……
青梅竹马……
噢,原来这个就是他忘记且从来都想不起的那个青梅。
或许有人真的会一见钟情吧。
对于她。
他无法拒绝。
直到最后,他才终于认识到,原来他喜欢上这个人,无可救药,病入膏肓。
他其实,也因为无聊,加入了杀手的组织,当在仓库里,听到她表白的那一瞬间,他承认自己输了。
输的彻彻底底,输的漂亮。
身体和心,都已经沦陷了。
那个女人。
不知道安分。
甚至他都能海王两个字加到她头上,列表一群男人联系方式,让他妒忌的发狂。
尤其是,那个女人,把另一个女人送到他眼前的那一瞬间,心脏在那一刻都被掏空!几乎都,感觉不到疼痛。
但是,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这辈子唯一的软肋,是她了……
可是那个人就像是毒药,就算他知道是毒,也心甘情愿。
当他赶到的时候,他接住了那把匕首,疯了一样,捅进那个男人的心脏,一刀刀,却不解恨!当他听闻,那个男人还存活却突然醒了过来的时候,他终于是忍不住的下手了,所以他亲自动手,把人阉了!
爱上你或许是我一生的软肋,但是,若是把你放走,那此生,必定疯狂。
知道你不爱我,但是我却想要把全世界给你,我宁可纵容你不爱我,也无法纵容让你离开我。
我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害怕,什么叫恐慌,什么叫不知所措,但是遇到你之后我才明白,原来把我逼疯很简单。
就一个你而已。
——沈奕辰
百分之百的怨魂
“拜托你们专业一点好不好,什么人都往我这里塞,这……人家幸福快乐的度过一生,也往我这里送,我又不是孟婆!”
“……”
原本就已经业务够繁忙得了,每天三千位面各种各样的人,带着各种各样的怨气而来,她还要挑拣符合客栈规矩的冤魂。
人流量大也就算了,但是怎么就到现在,所有人都往她这里塞呢?!
简直是让人头大了!
“呃……阎王说让你熟练一下业务,这样去执行任务的时候能力会加强。”
一身大红色长裙的少女,在风中微微摇摆,头上的首饰又流苏而垂落,黑色的长发披散后背,艳色长裙衬托她本来就白皙的肌肤,更加的水嫩。
绝世倾城的容颜,仿佛是勾勒出完美画中的仙子,每一寸的容颜,都惊艳到了极致。
也只有她喜欢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,普通的衣服,穿出凤冠霞帔的惊世颜色。
客栈是古风客栈,这人,衣服,也是古风的衣服。
她喜欢穿古风的衣服,很是美丽,也只有她才能驾驭这鲜艳的艳色,让人欲罢不能。
一双眸子,清透又好看,但是那双眸子里,带着的,是不耐烦的情绪。
“业务能力?我?……那个老东西就喜欢没事找事,我干的好好的非要给我增加业务,?,孟婆是他老婆他心疼,那我虽然是单身狗……那我就活该累死吗!”
气的咬了咬比那十里桃花还好看的红唇,抱起了手臂:“那个老东西在哪?”
“阎王吗?”小猫咪偏了偏脑袋,“阎王殿有一个冤魂跑了,听说怨气值百分之百,他的小鬼捉不住那个冤魂,所以阎王亲自出马了。”
“……”
百分之百的冤魂……
白皙的指尖摸了摸下巴,红唇瞬间勾起,那一双清澈的眸光带出来一丝的情绪:“怨气值百分之百……”
“是的,听说,阎王想要把他打进忘川河。”
忘川河是什么地方。
奈何桥下的忘川河,喝下忘川水忘情,但是如果把冤魂打进忘川,那便永生永世都进入不了轮回隧道,世世都被那忘川折磨,那痛苦,还不如直接灰飞烟灭。
“走。”
一身红色衣衫的女子,惊艳又绝世,随风微微摇曳。
“店主,你去干嘛?”
“砸场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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